1、負責主、副主提升系統、掘進設備、主扇、主排水泵、壓風機、配電、抽放泵站等機電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崗位人員管理。
2、負責井上、下供水、供電及井下供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3、負責地面高、低壓設備、線路巡回檢查、運行、維護和管理。
4、負責井筒裝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
5、負責公共照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6、負責井下主要排水點(水倉)的排水工作,并對鍋爐及排水設備、排水管路進行日常維護和故障處理。
7、負責井下高壓供用電工作、并對井下高壓設施、線路進行日常維護和故障處理。
8、負責礦燈、自救器的保存、收發、日常維修和管理。
9、負責井上下通訊、井上閉路電視、工業電視、網絡的日常運行和維護、本科室檔案收集管理。
10、負責主副井井架的防腐和防電工作。
11、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