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采煤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本隊的全面技術工作,是本隊和技術第一現任者。
2.掌握本隊采掘接續工作,正常情況下保證回采煤量符合生產需要。
3.負責編寫本隊采煤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并要認真貫徹落實到組和個人。
4.負責全隊的準備工程質量,協助隊長搞好標準化工作。
5.協助隊長制定作業計劃,保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6.負責全隊的技術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是技術人員的主要責任。
7.積極推廣先進的采煤方法和新工藝。
8.有權對本隊的獎金分配提出意見,本區違章有權做出經濟制裁的決定。
9.參與制定各種崗位責任制,并督促、檢查各種制度,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10.深入工作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