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所在作業隊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科學施工,對本隊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有針對性地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隨時跟蹤實施情況,監督、檢查落實效果;組織本隊施工技術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
3)對施工中采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要及時上報,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同時組織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完善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4)主持本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和特種個人防護用品的驗收,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投入使用。
5)參加項目部、作業隊安全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
6)參加項目部事故調查,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7)對本隊的文檔和記錄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8)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