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膠輪車大巷行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1)所有在大巷行走人員加強觀察,注意來往車輛,車輛通過時,必須及時躲避,嚴禁在道中間停留。
2)在大巷行走時嚴禁扒車或阻攔車輛。
3)外來參觀、學習、檢查的人員在大巷行走時,必須由礦有關人員帶領。帶領人應向調度室說明人數、所走路線及工作內容,并通知運搬隊值班人員。
4)在大巷行走人員必須熟悉運輸大巷的路線及有關規定。
5)所有行走人員在通過路口及錯車場、彎道時,應一停、二看、三通過。
第2條 膠輪車大巷應裝設下列設施。
1)各種警示、安全標志及道路指示牌。
2)有足夠的照明及灑水裝置。
第3條 膠輪車大巷應保持清潔衛生。定期灑水保持路面濕潤。
第4條 膠輪車大巷運行沿線不允許堆放任何雜物、材料及設備,以保證道路暢通。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