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隊的生產、安全及其它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負責機廠設備運行情況的考察管理,保證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機電設備完好率達到98%以上。
三、負責設備的維修記錄填寫、檢查、設備驗收,順槽皮帶機頭安裝,設備回收。
四、負責對本隊各類事故的追查,處理與總結分析。
五、深入實際,檢查隊內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抓好分管工作,努力完成集體研究交辦的各項任務,定期向隊長匯報交派任務的完成情況,提出存在問題的改進措施。
七、對檢修完的機械、電器設備與機電技術員進行驗收,確保檢修質量。
八、對機加工或檢修不合格的配件或設備,應負管理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