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對“一通三防”負技術責任。
2、審查“一通三防”設計、方案,審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
3、指導各礦(公司)“一通三防”技術工作,幫助各礦(公司)解決“一通三防”存在問題。
4、負責組織“一通三防”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不斷進行科技創新工作。
5、制定完善集團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規定,貫徹執行國家、省“一通三防”規章制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