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積極做好灑水防塵工作,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2.及時對井下各條巷道沖刷洗塵,皮帶機運輸道每五天涮洗一次,采掘工作面、溜子道每天清掃一次。
3.井下所有管路暢通有水,轉載點、皮帶機道、溜子道、材料道、采區上下山等有煤塵的地方要有噴霧灑水裝置。
4.要保證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長度達10m的堆積煤塵。
5.隨著采煤工作面開采的需要,防塵管路要及時縮短或延長,回收時不丟失與損壞。
6.安裝防塵管路,一定要嚴格工程質量,不跑水,不漏水,吊掛整齊。
7.凡屬防塵備用管子,必須按指定地點,按規程分類存放整齊。
8.要保存好一切所用的防塵工具。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