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指導和監督基層黨組織認真搞好黨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廣大黨員自我防范意識和互保能力,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在貫徹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法規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3、協調有關部門抓好礦處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領導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意識和管理水平。
4、建立領導人員下井帶班情況考核檔案,牽頭組織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各級領導人員的下井帶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會同人事部組織開展好生產礦(煤業公司)領導班子每半年一次的安全考評工作。
6、抓好集團公司共產黨員安全監督員的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單位共產黨員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