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各項規定,全面做好本處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污染源的治理和轄區內環境質量的監測、管理。
3、負責四個采樣點所在礦監測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貫徹和工作過程監督。
4、負責編制本處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崗位責任制。
5、采取有效措施嚴格現場管理,各項監測作業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化學藥品丟失、泄露等造成人身事故。
6、加強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安全管理,保證完善、齊全。
7、負責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工作。
8、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9、負責礦井矸石山的綜合業務管理工作。
10、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及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
11、上述內容因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制不落實,造成事故的應負管理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