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積極完成上級部門和公司黨政交辦的各項工作,認真向員工傳達貫徹《安全生產法》、《煤炭法》、《安全生產規程》和有關安全法規、法令、指示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3、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實到人,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關安全工作的同時,對重要部門確定詳細的安全責任,常抓不懈,制定保證員工安全工作的措施。
4、定期向機關員工宣講安全工作理念,并進行安全意識的滲透工作,舉辦形式多樣的安全培訓活動,達到領導時時抓安全,員工處處想安全的局面。
5、負責機關本部安全規劃和短期目標的制定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堅持安全工作七納入,及時解決機關本部安全隱患,按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6、堅持半年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對特殊工種進行嚴格培訓,全面檢查。
7、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負責組織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機關本部消防、防盜及車輛、電梯等方面安全做到有的放矢。
8、按國家規定審定本單位的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編制。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