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熟知井下避災路線,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負責礦井指定區域內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工作,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匯報反饋制度和井下交接班制度,消滅瓦斯積聚,杜絕瓦斯事故,對瓦斯超限地點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
3、嚴禁空班、脫崗、假檢和漏檢現象,并認真做好“三對口”工作。
4、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并正確操作和精心維護使用儀器及儀表,確保儀器完好。
5、當發生與瓦斯有關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測定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為搶險救災提供基礎數據,并引導疏散人員。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7、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