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文件、指示精神。
二、在局領導下負責監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努力做好領導的參謀助手,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認真做到全方位服務。
三、每周組織召開監控中心監控工作分析會,分析匯總煤礦監控系統運轉情況,檢查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四、及時將所轄煤礦的監控情況向局領導報告并通知到相關的各科、所及煤礦。
五、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網絡管理的各項監管措施,抓好監控中心的各項工作記錄和內務管理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六、及時協調各煤礦和技術服務部、網絡公司之間的關系,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轉。
七、及時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