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嚴格按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作業和安全操作細則。
二、 認真鉆研學習各種爆破技術。
三、 嚴格遵守領用、使用、搬運制度。
四、 保管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五、 按照爆破指令書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
六、 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爆破現場。
七、 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八、 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九、 爆破員在領取、使用回收過程中造成雷管、炸藥丟失或外流,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