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搞好本礦技術管理工作。
2. 協助總工搞好采掘月、季、年的計劃,采掘平衡及三個煤量的管理。
3. 制定掘進、開拓、采煤技術規程及操作規程和各類施工管理安全措施。
4. 對所需圖紙及時繪制,并按要求每月向各級主管部門交換。
5. 協助總工不斷進行技術改造,做到采、掘、機、運、通、地測、防治水符合各有關要求。提供各項工程的技術數據,及時跟好掘進工作面中線。
6. 保證礦井生產能力及服務年限的延長,對特殊情況要認真處理。
7. 發生事故,要積極參加搶救工作。
8. 每月16日前制定出下月的采掘計劃,協助生產副經理,每月19日前制定出下月生產經營計劃。
9. 每個工作面的作業規程,必須向工人貫徹。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