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維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決議,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2. 統管全礦安全、生產、技術、財務、等工作,對全礦實行生產經營統一指揮。
3. 狠抓安全生產,落實“三大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4. 及時組織公司會議,研究決定年度計劃、企業規劃、技術改革等方面的問題。
5. 審核各科室制定的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各科室工作。
6. 督促人事部門做好生產人員的調配,生產計劃的供應,生產定額的修訂。
7. 深入一線,了解基層情況對全礦各項工作做到心中有數。
8. 審批各項財務開支,審批干部請假制度。
9. 堅持參加上級的各項會議,并向上級有關領導匯報工作。因公離開公司要請假,委托礦長負責全礦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