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頭貫徹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2、組織抓好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煤礦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在生產安全中的自我防范意識和互保能力,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在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3、牽頭協調抓好礦處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安全知識的定期培訓工作,全面提高黨員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管理水平。
4、督促搞好領導人員下井帶班情況檢查考核,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井下、深入生產一線現場指導工作。
5、組織開展好生產礦(煤業公司)領導班子每半年一次的安全考評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