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部綜合考核辦是公司經營考核、經營管理的主要部門,遵照國家財經紀律、法規及本企業的規章制度進行內部市場化運作,搞好資產內部市場化運營管理,保證商品煤生產投入,增強企業效益。
一、安全職責
第1條 指導、檢查商品煤生產專業管理工作
第2條 商品煤生產專業承包合同書的制定并監督其運行落實情況與考核結算工作
第3條 制訂礦商品煤生產專業直屬單位的承包合同書及考核結算工作
第4條 參與新安煤炭產量盤點與進尺驗收
第5條 公司工程車車輛費用的考核結算
第6條 商品煤生產專業基層各單位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電力、修理費等行政經費的考核與結算,礦各類直接進入成本費用但不簽經濟合同的單項工程費用的審核把關與結算
第7條 對各專業、基層區隊核算工作進行指導
第8條 內部市場化管理網絡的日常維護
第9條 精細化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及外出物資的驗證與核實
第10條 匯總材料計劃,履行審核手續,材料的審批、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類
第11條 市場結算價格的測算、補充、修訂與完善
第12條 統一設計公司各類內部結算票據、領料單及相關的各類臺賬報表
第13條 商品煤生產專業各類罰款的統計、通報與落實
第14條 制訂公司工資宏觀指導政策,依據礦及各專業出臺的文件或紀要屬正常承包考核范圍之外的工資性支出(含單項獎勵)的結算及公司工資賬的設計與集中打印
第15條 對基層三大員及核算員的日常培訓考核工作
第16條 協助做好合同管理及各種營業執照的管理工作
第17條 參與井上、下如商品煤產量盤點、進尺驗收及其他工作量的計量考核
第18條 每季度牽頭組織召開一次經營管理活動分析會,每年都要對市場化進行分析、總結、提煉
第19條 指導公司市場化的目標管理, 管理創新或自主創新等
二、責任追究
第20條 對集團公司及公司黨政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指示貫徹落實不力,造成考核工作不力的,負主要責任。
第21條 考核工作沒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出現個別違反財經紀律的情況,負主要責任。
第22條商品煤生產線內部市場化運營現場管理運作不力,沒有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出現浪費、流失的現象,負主要責任。
第23條 對以上負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的,除按規定追究責任單位領導的責任外,給予責任單位相應的經濟處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