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機電科是礦設備管理的職能科室。對生產設備全面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與維修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根據企業經營方針、目標,對設備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標,并組織檢查執行情況,協調橫向關系。
2、正確處理好生產與維修的關系,堅持搞好設備的計劃檢修,嚴禁超設備性能使用。
3、根據上級規定,負責審定和編制企業內部設備管理與設備維修方面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4、根據設備使用年限的權限,提出未提完折舊的設備報廢工作。嚴格管理,主要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0%以上,設備新度系數不能下降。無特大設備事故,重大事故率下降;待修率不超過5%,機電事故率不超過1%,停機率逐年下降。
5、對在籍設備必須建立完整的設備臺帳及資產臺帳。
6、建立設備庫房的保管制度及設備收、發檢驗制度。
7、負責對各單位生產設備的完好狀況、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管理;
8、編制每年的設備維簡計劃和大修理計劃。
9、負責上報各種設備報表的填寫和審核。
10、全面掌握全礦設備的使用數量、使用地點、使用狀態;對閑置設備及時通知回收升井,及時安排檢修。
11、負責辦理設備檢修手續和質量驗收。
12、對各使用單位設備的完好、操作、維護等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制止或實行經濟處罰。
13、機電科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專門對設備使用單位的設備使用、檢修存在問題的匯總處理、解決和平衡。
14、對機電事故須組織分析,追查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
15、負責組織對職工們進行設備管理方面的教育及技術培訓,組織開展設備維修競賽評比活動,樹立典型,推廣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