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在技術科科長和掘進副科長的領導下,抓好全礦的掘進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對掘進工作面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第2條 認真貫徹執行《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掘進方面的規定。
第3條 負責掘進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編制,參與掘進作業規程的會審,對掘進工作進行安全技術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4條 積極深入現場,掌握現場生產情況,并根據現場條件變化,及時對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安全生產。
第5條 參加掘進工作面的質量驗收和質量監督檢查及技術指導,協助分管領導搞好掘進方面的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第6條 負責本專業內的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技術措施的編制,組織參加本專業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第7條 負責掘進工作面支護選型及支護管理工作,積極引進掘進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
第8條 負責審查掘進方面的報表和技術總結,做好質量分析活動。
第9條 抓好分管范圍內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協助掘進副科長抓好安全技術工作。
第10條 積極完成各項安全考核指標,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11條 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