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生,對隱蔽工程實行“四項制度管理”,即:掛牌制度、填圖制度、臺帳制度、移交制度。
隱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錨桿支護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頂板離層儀顯示臨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現斷層、淋水的地段均為隱蔽工程,納入“四項制度管理”進行管理。
1掛牌制度: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在巷道的隱蔽工程處懸掛警示標志牌,標明隱蔽工程詳細情況;定期檢查隱蔽工程,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填圖制度: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準確掌握隱蔽工程的具體位置、范圍及處理情況,并在施工平面圖上明確標注。
3臺帳制度: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對隱蔽工程記錄備案,建立巷道隱蔽工程臺帳,及時上報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做好歸類存檔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時,調度指揮中心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交接單位應在現場交接清楚隱蔽工程情況,并做好隱蔽工程資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單位應對隱蔽工程進行重點監管,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