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規定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備好消防器材,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施焊點距地線不得超過0.5米。不得在有煤氣管,乙炔管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地附近焊接,特殊情況應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有安全措施。
3、高處焊接時除遵守有關高空作業規定外,還要有安全措施,地面監護。
4、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本人或其他人觸電。
5、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
6、電焊機在通電時嚴禁移動,需移動時必須斷電。
7、工作結束,應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工作完畢后要斷電、斷氣,防止觸電事故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