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2.嚴禁酒后上崗,不違反勞動紀律及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種勞保用品。
3.嚴禁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4.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并有權向上一級反映情況。
5.對有問題的安全措施用品有權拒絕使用,并要求更換,確保安全和他人安全。
6.放炮完后及時檢查清除浮石、浮土,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以確保他人安全。
7.使用爆破物品和處理瞎炮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