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增強廣大員工的安全責任心,最大限度的減少“三違”及各類事故的發生,使每位職工真正安全文明生產,制定本制度。
二、 科里查崗發現各車間每出現一名“三違”人員,除按規定罰款100元外,對車間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實行連帶責任各罰50元,并對“三違”人員進行培訓,經考試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 礦上職能科室抓住的“三違”人員除按礦上有關規定處理外,科里也進行處理。
四、 各車間每出現一人次破皮傷,降車間管理人員當月應領工資的10%,降事故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當月應領工資的10%,另罰其班長50元。
五、 各車間每出現一人次破皮傷,降車間管理人員當月應領工資的20%,降事故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當月應領工資的20%,另罰其班長100元。
六、 對于機械設備損壞(非正常原因除外)而影響生產時間的,礦處罰多少由其維修人員進行承擔,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