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礦組織的各種會議、集體活動、培訓學習。
2.組織參加周四安全活動,無特殊情況周四活動時不準下井。參加連點科組的安全活動時必須對人員、時間、內容進行落實匯報。
3.每早開干部班前例會,有事必須提前向科主要領導打招呼,不準在分配工作時提出。必要時由主要領導臨時調配,嚴禁推諉扯皮。
4.完成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對井下現場管理要做到心中有數。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生產中的安全情況。
5.抓好安監工的周四業務學習,重點學習井下所有工作面的規程和措施,做到有記錄、有簽名、有考勤。
6.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做好記錄,報科調度室。
7.參加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編制及審定,監督檢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完成情況及設施配備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