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執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受公安機關委托,對儲存、購買、使用、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各種規章制度的落實。
二、爆破時,要按規定設好警戒,確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對炮數,并協助爆破員處理盲炮,按規定時間和安全情況解除警戒。
三、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況,有權制止爆破。
四、對領取的爆炸物品使用情況,要認真填寫記錄。
五、接受本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監督檢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