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井控分級責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井下作業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隊長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隊里成立井控領導小組,組長由井控工作第一責任人隊長擔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井控規定,制定和修訂井控工作細則和整個井控工作的開展。
3、小隊領導小組負責好本小隊的井控工作。
4、各級負責人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應各盡職守,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5、工程處每月進行一次井控工作檢查,作業隊每班次要進行井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杜絕井噴事故發生。
二、井控操作證制度
應持證人員經考核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否則領導干部和技術人員無權指揮生產,工人不得上崗操作。
三、井控設備定崗定人制度
作業隊應定崗、定人、定時對井控裝置、工具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并認真填寫好運轉、保養檢查記錄。
四、作業隊干部值班制度
1.作業隊干部必須堅持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干部應檢查監督井控各崗位執行、落實制度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遇試壓、溢流、井噴、井下復雜情況,必須有干部在場組織指揮處理。
五、防噴演習制度
1.在起下油管時,旋轉作業時,空井時發生溢流的三種工況分崗位、按程序進行防噴演習。
2.作業班每月進行一次不同工況下的防噴演習,并做好防噴演習講評和記錄工作。演習記錄包括:班組、日期和時間、工況、演習速度、參加人員、存在問題、講評、組織演習人等。
六、井噴事故逐級匯報制度
1.發生井噴要由下向上逐級上報,發生井噴要立即報告工程處,2小時內要上報到勘探局和油田分公司主管領導。
2.一旦井控或井噴失控應有專人收集資料。資料要準確。
3.發生井噴后,隨時保持各級通信聯絡暢通無阻,并有專人值班。
七、井控例會制度
1、作業隊每月召開一次由隊長主持的以井控為主的安全例會,總結井控工作經驗,布置下步工作。
2、作業班長上崗前召開一次班前、安排與布置井控工作會議;班后會上,班長必須總結當班井控工作和井控實際演練、崗位練兵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