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負責選煤廠文件收發、檔案管理工作。
第二條 負責選煤廠物資計劃、辦公計劃的上報工作。
第三條 負責選煤廠項目簡報的上報工作。
第四條 負責選煤廠工具庫存臺賬、勞保臺帳的上報工作。
第五條 負責選煤廠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
第六條 負責選煤廠工具、材料的驗收、發放工作。
第七條 負責選煤廠人員考勤和績效獎金的核算工作。
第八條 積極配合廠長及各車間主任的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