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資格培訓和每年的再培訓,安全資格培訓和安全生產,每年再培訓時間必須達到上級培訓要求。
二、抓好新工人入礦的安全教育工作
1、凡是新工人入礦,必須經過礦、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跟班上崗,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不合格者禁止上崗。
2、礦四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教育內容:
①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法規勞動安全知識礦紀礦規。
②礦概況生產特點和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
③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事故教訓、典型案例教育。
④安全知識電化教育。
3、區隊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教育內容如下:
①本單位的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的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域,要害部位。
②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③結合單位特點,學習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械傷害及安全防護知識,搶救知識。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