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維修人員搞好自救器的檢修工作,增重、氣密性超過規定的不得投入使用,立即更換。
第2條 發放人員對回收的自救器認真檢查,發現封條開啟的要立即送維修人員檢查,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第3條 正確使用儀器的操作方法,確保自救器檢查的質量。
第4條 積極參加科、隊、班組織的安全活動,不得無故缺席。
第5條 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接章操作,杜絕“三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