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隊長的直接領導下,在礦技術人員指導下,負責本隊的工程技術工作。
2、掌握本隊現階段的工程主攻方向,參與本隊的日常整改或生產安排。并做好班前會記錄。
3、負責編制、修改、貫徹執行本隊規章制度、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方面的安全技術規程和政策。
4、參與本隊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負責本隊的安全質量檢查、驗收工作。
5、熟練掌握本隊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嚴格按照要求組織施工。
6、注意觀察記錄、收集、保存好采掘工作面的有關技術數據和資料。
7、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寫時,必須符全煤礦安全規程及執行說明的有關規定。
8、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提前10天編寫,編寫完后,應先交給技術科預審,經補充修改后應提前3天由分管礦領導會審后簽字,然后向本隊職工進行貫徹。
9、貫徹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時,詳細統計到會人數和姓名,對遺露人員必須在其工作前進行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補課,同時應一并貫徹操作規程和其它有關規定。
10、堅持每月下井不少20次,負責檢查整改的工程質量,參加編制年、月、度作業計劃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