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和技術操作要求,負責皮帶運輸機正常運轉。
第2條 聽從班長,調度員及有關領導的正確指揮,認真完成本班生產任務。
第3條 保證機器正常運轉,檢查皮帶接頭是否斷裂,有無漏煤現象。
第4條 運轉中嚴禁清理或換托輥,機頭滾筒,不準站在機體上鏟煤掃水。
第5條 無論皮帶運轉與否,都禁止在皮帶上站、行、坐、臥,并嚴禁用皮帶機運輸其它物件。
第6條 注意防火,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
第7條 搞好文明生產、搞好環境衛生。
第8條 保證托輥及其它設備零件的齊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