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所有設備都必須嚴格按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單位分管技術人員,應經常檢查其運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信息。
第2條 貫徹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并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應行包機制,設備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設備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維護等工作,設備均應有運行記錄。
第3條 各種主要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合理使用設備。
第5條 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防爆設備不失爆,并應定期檢查、實驗,做好記錄。
第6條 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7條 加強潤滑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制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