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操作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按《給煤機司機操作規程》正規操作。
第2條 司機必須現場交接班,嚴守工作崗位,不睡崗、不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3條 負責給煤機、原煤皮帶機尾的正常運轉和運行時的檢查、維修,及時發現和處理運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4條 處理給煤機漏斗的塞堵,適當調節給煤機的大小。
第5條 發送開停機信號,完成原煤運輸任務。
第6條 保持設備平臺、地面、皮帶走廊下部(機尾至拉緊裝置)衛生清潔,不得有浮煤、浮塵、積水等臟雜物。
第7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現場交接班。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