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爆檢查員在機運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第1條 負責井下供電系統、防爆電器、檢漏、接地、過流和短路保護裝置及電動機綜合保護裝置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第2條 負責下井電氣設備防爆質量把關,重點檢查電氣設備隔爆性能是否良好;杜絕井下電氣電纜失爆現象。
第3條 檢查各種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開關整定是否合格,電氣三大保護是否合格。
第4條 檢查接線工藝是否符合標準;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各潤滑部位潤滑是否良好,有無缺油漏油現象,運行溫度是否超過規定。
第5條 檢查設備標志牌是否齊全,內容填寫是否清楚正確;防爆合格證是否有效。
第6條 防爆檢查員對每次下井檢查結果要及時整理存檔,對檢查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