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協助總工程師做好礦井技術管理工作。
2、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促進技術推先工作,提高礦井現代化水平。
3、按照《煤炭工業設計規范》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施工設計和采區初步設計中井巷工程設計,深入井下調查研究,對每項設計做到多方案比較,詳細論證、周全考慮,努力使設計符合實際,方便施工,滿足需要安全、經濟、可靠,并有效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4、積極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項目攻關,解決生產中遇到的難題。
5、協助總工程師做好地區的安排和礦井的長遠規劃。
6、負責全礦地質工作,繪制礦井地質圖和水文地質圖,為設計施工提供資料。
7、負責全礦水文地質及防治水工作。
8、負責礦井儲量管理工作,監督煤炭資源的合理回收,提高煤炭資源的回收率。
9、對設計項目的安全性負責。
10、完成礦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