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調度主任領導下,負責調度生產指標、數據統計的日常業務工作。
2、掌握本礦年、季、月的生產計劃指標完成情況及每月生產安排進度和完成情況。
3、按時提供調度生產日報,按日統計礦、隊非傷亡事故,并按旬、月及時匯總上報。
4、按時填寫、匯總各種報表、統計數據,并經常檢查核對,發現有誤,及時糾正。
5、按時整理和積累各種調度統計資料,搞好資料入檔存檔。負責保管規定年限的生產方面的統計資料。
6、負責對調度臺各種臺帳、報表的考核。發現記錄不清和失誤的,要及時核對糾正。失誤嚴重并造成影響的,要按規定處罰。
7、經常深入現場,熟悉情況,掌握生產動態,了解變化趨勢,提供建設性意見。
8、按規定做好生產數據和資料的保密工作,嚴守資料機密。未經領導批準,嚴禁向外提供有關生產數據和資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