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總工程師和調度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調度業務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和安全工作。
2、掌握礦井的開拓布局、“三量”變化,組織采掘隊按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對安全技術措施工作和季節性工程要定期進行檢查,對當月生產和下月的趨勢,要做出預見性估量。
3、參加礦年、季、月度計劃的審查、落實,掌握各采區接替和采掘工作面接替情況,參與組織好采掘隊創水平活動。
4、掌握礦井的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應急預案和避災路線,負責了解礦井重大安全隱患處理情況,發生重大事故,協助主任、副主任參加處理。
5、掌握綜采、綜掘隊生產技術管理情況,參與推行正規循環作業,組織均衡生產。
6、對生產監測、(監控)系統、計算機等配套裝備負主要技術管理責任。要協助有關單位搞好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與維修,保證信號暢通無阻,信息反饋準確及時。
7、協助主任抓好本室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