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副總經理為新疆匯友礦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對集團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接受國家安全監察部門的檢查指導。
3、編制、審核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目標和考核體系,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組織編制和審批公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需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組織解決企業施工中出現的安全技術難題,對公司勞動條件和項目施工進行總體規劃。
6、組織、審核集團子公司的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工作計劃。
7、組織、審核集團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機構。
8、審核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技術整改措施方案。
9、保證集團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10、督促檢查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及時消除隱患。
11、組織制定并實施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