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和礦有關規定,直接負責全廠修制產品和技術培訓工作。
2. 負責編制全廠員工每周四安全活動的學習、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計劃的監督實施,同時做好各種記錄。
3. 定期向員工貫徹操作規程、檢修規程和制修質量標準。
4. 了解掌握設備有關技術性能,注重技術培訓和崗位練兵。
5. 了解掌握設備的構造、性能和主要部件的拆裝工藝、公差配合,嚴格按照設備完好標準要求修理和驗收,并做好各項記錄,確保修復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6. 負責產品質量的驗收工作,銑工產品合格率達到85%以上,鑄造工產品合格率達到90%以上,冷加工產品合格率達到95%以上,焊工產品合格率達到90%以上。
7. 組織進行各種事故的分析追查,并制定防范措施。
8. 針對生產、成本控制和標準化需要,組織開展技術革新和改造。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