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標準、規范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檢查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狀況,及時發現危險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督促實施。
4、參加企業生產規劃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工作,并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知識普及教育,搞好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做好考核和發證工作。
6、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7、參加傷亡事故(輕、重傷)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進行傷亡事故綜合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標準,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作好女工保護和防塵、防毒設計工程的改進和督促實施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