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下各班組工作人員,發現隱患不匯報或對存在安全隱患視而不見的,一經核實,給予責任人500元的處罰。
二、對舉報上來的隱患,區調度必須及時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傳達匯報不及時,延誤處理時間的,給予調度200元的處罰。
三、區跟班人員接到區調度指令后,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處理,處理不及時或不去現場的,給予跟班人員500元的處罰。
四、對于發現隱患及時向區或礦調度匯報的,避免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