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準確傳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或有關領導安全生產的規定和指示。
2、組織召開好日、旬、月作業計劃會議,及時平衡解決生產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解決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等事宜。
3、協助生產礦長掌握全礦生產情況,全面組織生產計劃的兌現。
4、按班、日生產計劃,搞好小班調度,掌握當班生產完成情況,弄清生產計劃完成超降原因。
5、及時填寫牌板、調度綜合記錄、和各種原始記錄、臺帳,完整準確,尤其要填清當日當班的安全情況。
6、準確地上傳下達領導指示。重要問題和發生事故,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結果。并做好記錄,搞好交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