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對開拓掘進負分管責任。
2、掌握采掘比例關系,提高單進,會同井(區)主任工程師平衡掘進工作。
3、貫徹執行《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井區完成開拓掘進等安全生產任務。
4、參與負責抓好開拓掘進質量標準化工作,保證現場施工質量。
5、在落實開拓掘進生產任務時,必須落實安全措施。
6、對事故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對上級提出的隱患和措施要認真落實整改。
7、對掘進生產、人身事故負責組織追查討論處理;參加全井(區)安全大檢查和掘進工程移交,組織落實有關隱患、問題。
8、負責對全井(區)開拓、掘進干部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