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對分管段液壓支架的操作及支護安全質量負責。
第2條 負責檢查支架完好情況,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敏、可靠、不漏液。
第3條 負責檢查支架支護狀態,確保壓力表壓力合格。
第4條 嚴格操作規程,操作程序,做到不空頂作業。
第5條 要及時移架和調架,確保支架直率和角度符合措施要求,不咬架、不傾斜。
第6條 掌握支架合理支撐高度,根據頂板壓力與片邦情況,超前移架或抻出前探梁,達到安全生產標準。
第7條 當溜子拉不動時不能硬拽防止損壞設備。
第8條 升坑后認真填寫支架完好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