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全面負責區域公司“一通三防”技術管理、業務保安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根據一通三防質量(技術)標準,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認真貫徹執行。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有關“一通三防”的規定;
3、編制公司“一通三防”年度計劃及中長期規劃并貫徹落實。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工作;
4、參與組織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指導各礦“一通三防”工作,及時解決“一通三防”重大問題;
5、負責檢查驗收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參與制定礦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與調查處理,參加事故的搶險工作,并提出事故處理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體措施。
6、負責礦井瓦斯防治與管理,對突出礦井“四位一體”措施落實進行督促檢查,礦井瓦斯抽放系統管理。
7、負責對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的監測數據定義、報警設置、斷電范圍及監測相關的各種記錄、臺賬、圖紙資料、規章制度進行督促檢查。礦井出現瓦斯異常時參加原因分析。
8、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專項工程立項、審查、監督檢查及驗收工作;指導各礦井“一通三防”技術相關的核定、鑒定、測試及“一通三防”科研項目的審查及上報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