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礦機電管理,對全礦電力負荷做到優化配置,保證各工作面正常供電,設備運轉正常,并做到及時處理機電故障,不影響生產。
二、熟練掌握和不斷提供煤礦電工技術,嚴格執行“防爆電器設備失爆檢修制度”,發現失爆時,必須及時處理,負責做到井下電器設備防爆性能完好。
三、井下所有電器設備、礦燈嚴禁失爆。
四、負責對所有礦燈進行登記,做到燈、牌、人三對口,保證礦燈完好,負責對紅滅燈查明原因,及時修理,禁止發紅滅燈下井,造成人員誤工。
五、參加礦周六的安全辦公例會和月末的全礦安全大檢查。
六、健全機電運輸設備技術檔案。
七、當發生機電事故時,要查明原因,寫出報告,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查和處理。
八、維護好備用電機,確保發電機完好,當電網停電時,20分鐘能正常供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