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測風管理制度
二、井下風量、風速、風質應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的標準。
三、企業應建立井下測風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測工,測工應經培訓。并配備必要的測風設備、儀器、儀表。
四、管理部門及職責
1、測風機構應設在安環部,由安環部管理。
2、編制年度測風制度,定期進行測量。
3、編制測量報表,及時向主管領導和坑口反饋信息。
4、安環部保存測量報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