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為了有效,正確地實施GB2894《安全標志》,使安全標志的使用規范化、標準化、以提高人們的防范能力,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發生事故或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和設備設施均應設置安全標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標志的使用規范化,提醒人們注意安全,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標志的設置應符合《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志》(GB2894-1996)、《礦山安全標志圖》(GB14161-1993)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紅色(禁止、危險)、黃色(警告、注意)、藍色(指令、遵守)、綠色(通行、安全)四種傳遞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確使用安全色,使人們能夠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及時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發生。
四、安全標志應滿足下列要求:
1、含意明確無誤
標志、符號和文字警告應明確無誤,不使人費解或誤會,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種形象化的圖形應優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應采用機器國家的語言;確定圖形符號應做理解性測試,標志應符合公認的標準。
2、內容具體且有針對性
符號或文字警告應表示危險類別,具體且有針對性,不能籠統定“危險”兩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簡要說明防止危險的措施(例如指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或具體說明“禁止煙火”,“小心碰撞”等。
3、標志的設置位置
機械設備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應有安全標志,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且與安全有關的地方,使人們看到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內容;不宜設在門、窗、架或可移動的物體上。
4、標志應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機器上的信息標志牢固,在機器的整個壽命期內都應操持顏色鮮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檢查1次,發生變形、破損或圖形符號脫落及變色等影響效果的情況,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升降人員的井口及提升機房應設置注明下列事項的布告牌:
每班上、下井時間表;信號;每層罐籠允許乘罐的人數,其他有關升降人員的注意事項。
五 、責任機構及其職責
1、責任機構,以企業安環部為主,車間為施管理。
2、安頓標志的制定、溝通、傳達、修改與更新由安環部負責。
3、安全標志應至少每年檢查1次,由安環部組織檢查 。本間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