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礦長要求入井每月不能低于10次,四委派礦長每月不能低于26次,其他管理人員每月不能低于28次。
2、跟班實行8小時,三個班為一個循環制。
3、要求管理人員現場交接班、現場指揮工作人員,對較難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值班礦長。
4、跟班礦長講解班前會安全知識,安排當班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5、入井跟班礦長和管理人員在8小時內應履行自己的職責,抓好“一通三防”,蹲點解決不安全隱患,協調當班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6、對當班跟班情況應作詳細記錄,填寫好入井臺帳,并向接班礦長說明當班的工作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