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樹立“安全為天”和優質服務的觀念,負責煤礦礦燈的充電、收發及維護管理工作。
2、愛護設備,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的清潔整齊。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
4、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值班不準干私活,不準睡覺,不得擅離職守。穿工作服,持證上崗。
5、加強礦燈維修保養,認真檢查檢修,文明收發礦燈。
6、超過規定時間不交燈者,應將人員名單報調度室,對無故損壞礦燈者要追究其責任。
7、凡不符合規定的礦燈不準發放。
8、對工具、備件、材料的保管,數量、用途要清楚明確。做到不丟失、不損壞,厲行節約。燈房內嚴禁煙火。
9、未經領導批準,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